抗震支架的设计范围
来源: | 作者:优嘉抗震支架 | 发布时间: 2024-08-06 | 170 次浏览 | 分享到:
抗震支架的设计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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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GB 50981-2014中明确指出:“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”主要包括建筑给水、供暖通风与空调、电气、燃气、消防等(具体设计范围如下):

1、 冷热水、消防、空调等系统设备、管道抗震设计范围:悬吊管道中超过1.8KN的设备; 大于等于DN65以上的生活给水、消防管道。(重力大于1.8kN的空调机组、风机等设备不宜采用吊装安装。)

2、空调、通风管路系统抗震设计范围: 所有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.38的矩形风管;所有直径大于等于0.7m的圆形风管。(空调风管目前不做强制要求。)

3、电力系统管道及电缆桥架系统抗震设计范围: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;重力大于等于150N/m的电缆桥架、电缆槽盒、母线槽。( 桥架每米15KG以上需要做抗震支架 ;或者强电桥架宽度大于等于200mm,弱电桥架大于等于300mm;电气配管,内径大于等于60mm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