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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水准的由来
74、78规范:单一的中震可修目标
● 74规范后发生的一系列大地震:表明基本烈度地震具有
很大的不确定性
● 1975年,海城(6度区),7.3级大地震
● 1976年,唐山(6度区),7.8级大地震
89规范:
● 针对不确定性:提出“大震不倒”的设防目标
● 根据基于概率设计要求:提出小震不坏(弹性)目标
● 保持原78规范的目标:中震可修
2001、2010规范:继续保持89规范的设计思想
我国抗震设防的基本要求概括为“三水准”和“两阶段”:
“三水准”总的概括就是“小震不坏、中震可修、大震不倒”。
小震不坏:当建筑遭受低于本地区的多遇地震影响时,一般不会破坏或不需要修复仍可以继续使用。
中震可修:当遭遇本地区设防烈度是的地震影响时,建筑物可能损坏,但经过一般的修理或者不需要修理仍然可以使用.
大震不倒:当遭遇高于本地区的基本设防烈度的预估的罕遇地震时的影响,建筑物不倒或者不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。
两阶段设计步骤:
第一阶段设计:
①小震弹性计算,地震效应与其他荷载效应组合,并计入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,进行构件截面设计 ——满足小震强度要求;
②限制小震的弹性层间位移角;同时采取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,保证结构的延性、变形能力和耗能能力 ——自动满足中震变形要求。
第二阶段设计:
限制大震下结构弹塑性层间位移角;并采取必要的抗震构造措施 ——满足大震防倒塌要求
抗震设计的基本原则
● 强调概念设计、抗震措施的重要性
● 砌体结构:设置圈梁和构造柱,形成墙体的约束
● 钢筋混凝土结构:确定“抗震等级”,采取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
● 装配式结构:设置完整的支撑系统,良好的连接构造,确保结构整体性
● 控制结构最小地震作用的强制性要求
抗震设计的基本流程